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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购房合同中的几大注意点,买房不再被忽悠!

发表于2014-04-23

我有许多小秘密(小秘密~~~),我有许多小秘密(小秘密~~~),就不告诉你,就不告诉你,就不告诉你。如果你准备买房,没有将合同中的8大关键词烂熟于心,就不要怪开发商忽悠你。购房合同中暗含的通关密语,看懂你就赚到了。

 

NO.1五证


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,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。主要是复印件,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。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。


NO.2公摊面积


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,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,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。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,买受人也起诉无据。


NO.3房产证


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“规定期限”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。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,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办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。


NO.4书面通知


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(如:交房通知),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,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,但却署名约定日。还将本来应该张贴的书面公告辩为书面通知,以推托自己的责任。

 

NO.5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


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,买受人可能买到的是位置好的某号楼,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。

 

NO.6 所售房屋的抵押


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,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。如果此类房屋出售,开发商破产时,买受人得不到房屋。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,不具有物权。

 

NO.7物业管理公约

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《物业管理公约》。否则,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。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。

 

NO.8各方责任范围


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(如:五证不全、一房二买、又抵又买等情形)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,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,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。

 

发表于2014-04-23
大山里的味道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购房合同中的几大注意点,买房不再被忽悠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4-04-23

要注意的东西太麻烦了

发表于2014-04-23

是啊···现在的开发商都是大忽悠啊

发表于2014-04-23

这种东西都敢有假?

发表于2014-04-23

难以想象啊

发表于2014-04-23

哎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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